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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網(wǎng)-感知山東6月25日訊 (記者 張敏敏)6月2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626國際禁毒日”新聞發(fā)布會,公布了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案。
2022年6月2日,公安人員在進行罌粟踏查工作過程中,在被告人高某某家中查獲罌粟果177個,拋皮后稱重為183.37克。經(jīng)鑒定,高某某所持有的是未經(jīng)滅活的罌粟種子。高某某經(jīng)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高某某非法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綜合其犯罪事實和犯罪情節(jié),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判處高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蔣海年介紹,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shù)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罌粟種子,極有可能落地生根成為害人之物。從去年的情況看,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總量不大但有增長的趨勢,因此,對于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必須嚴格管理。被告人高某某持有罌粟果,即構成了犯罪,受到了法律懲處。在此,人民法院提醒廣大的市民朋友,禁毒是全社會的事,人人有責,一定不要私自持有罌粟、大麻等原植物種子,更不得私自種植,一旦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請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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