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33 證券簡稱:塔牌集團 公告編號:2023-028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現場會議時間:2023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網絡投票時間:2023 年 4 月 10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
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
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間
的任意時間。
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 54 人,代表的有表決
權的股份總數為 476,779,932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 41.8447%。其中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17 名,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449,171,745 股,占公
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 39.4216%;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共 37 人,代表的有表
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27,608,18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 2.4230%。
(2)通過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及其授權委托代表共 40
人,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27,861,78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 2.4453%,其
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投資者及其授權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托代表共 37 人,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27,608,18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
(3)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現場出席或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參與或列
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以普通決議審議通過所有議案,本
次股東大會議案5至議案7以及議案9、議案10對中小投資者表決進行單獨計票:
總表決情況:
同意474,57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379%;反對5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14%;棄權2,148,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506%。
總表決情況:
同意474,57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379%;反對5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14%;棄權2,148,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506%。
總表決情況:
同意 474,598,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5425%;反對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30%;棄權 2,166,58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4544%。
總表決情況:
同意 474,616,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5463%;反對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30%;棄權 2,148,588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4506%。
總表決情況:
同意 476,68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797%;反對 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15%;棄權 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8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7,765,187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6533%;反對54,600股,占出席
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960%;棄權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
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507%。
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474,383,74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4974%;反對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2,381,688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995%。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25,465,599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1.3997%;反對 14,500 股,占出
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20%;棄權 2,381,6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
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8.5482%。
總表決情況:
同意476,54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34%;反對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3%;棄權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3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27,782,687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7161%;反對 15,800 股,占出
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67%;棄權 6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
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2272%。
鐘朝暉先生擔任梅州客商銀行的董事成為關聯人,對本項議案已回避表決,其持有股數
總表決情況:
同 意 464,429,60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東 大 會 有 效 表 決 權 股 份 總 數 的 97.5793 % ; 反 對
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88%。
鐘朝暉先生、鐘劍威先生、何坤皇先生、賴宏飛先生、李斌先生、陳晨科先生、鐘媛女士、
徐政雄先生、劉延東先生、鐘華勝先生、曾繁陸先生、賴劍華先生,因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成為
關聯股東,對本項議案已回避表決,合計持有股數829,000股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的股份總
數。
總表決情況:
同意468,25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832%;反對7,65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6079%;棄權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8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0,113,15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2.3282%;反對7,653,034股,占出
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7.5208%;棄權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
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510%。
鐘朝暉先生、鐘劍威先生、何坤皇先生、賴宏飛先生、李斌先生、陳晨科先生、鐘媛女士、
徐政雄先生、劉延東先生、鐘華勝先生、曾繁陸先生、賴劍華先生,因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成為
關聯股東,對本項議案已回避表決,合計持有股數829,000股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的股份總
數。
總表決情況:
同意468,25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832%;反對7,65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6079%;棄權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8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0,113,153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2.3282%;反對7,653,034股,占出
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7.5208%;棄權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
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510%。
鐘朝暉先生、鐘劍威先生、何坤皇先生、賴宏飛先生、李斌先生、陳晨科先生、鐘媛女士、
徐政雄先生、劉延東先生、鐘華勝先生、曾繁陸先生、賴劍華先生,因參與第六期員工持股計
劃成為關聯股東,對本項議案已回避表決,合計持有股數829,000股不計入本議案有表決權的
股份總數。
三、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獨立董事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姜春波先生作了2022年度述職
報告,報告對2022年度公司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發(fā)表獨立
意見的情況、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情況進行了介紹。
《 2022 年 度 獨 立 董 事 述 職 報 告 》 全 文 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資 訊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師出具的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雷榮飛律師和吳浩律師到會見證,并出具
了法律意見書。其結論性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規(guī)定,表決結
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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