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二次(臨
時)會議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作為公司的獨立董
事,我們參加了董事會會議,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guī)則》、
《上市公司治理準
則》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就公司第十二屆
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發(fā)表如下獨立意見:
本次公司修訂的部分制度,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
公司的發(fā)展狀況和實際經營情況做出的修訂,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能夠有效
提高公司經營效率,使公司治理更加合規(guī),對公司的發(fā)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不會
損害公司和其他投資者的利益。本次董事會的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修訂公司部分制度的事項。
(下接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二屆董事會第
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吳 羨 劉 軍 趙 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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