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紀委監(jiān)委對省紀委交辦的河南省監(jiān)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崔玉興(正縣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崔玉興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崔玉興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和監(jiān)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崔玉興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隨案移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省司法廳給予崔玉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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