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僅僅是一門職業(yè),更代表著一份社會責任。如何做才能不負當事人委托,踐行好這份責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唐新波說:只有不斷學習,將理論和實踐經驗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幫客戶解決疑難復雜的法律問題。他通過著書立作的方式,敏銳把握市場新情況、研究新問題,堅守律師的初心和使命,幫當事人取得最佳利益。
從業(yè)20年以來,唐新波律師在學術方面不斷耕耘,出版了《職務犯罪理論與實務研究》、《集資型犯罪理論與實務研究》等一系列研究著作,主編了《證券糾紛裁判精要》、《公司糾紛裁判精要》、《勞動糾紛裁判精要》、《證券違法犯罪案件裁判精要》等叢書,發(fā)表了《受賄罪大數據研究》等數十篇專業(yè)文章,是一位頗具學者氣質的專家型律師。
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帶領團隊不斷學習
專業(yè)是律師立身之本。唐新波律師科班出身,法律功底深厚,對法律條文信手拈來、如數家珍,是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天津商業(yè)大學法學院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但他卻常說,深耕復雜爭議領域,只學好法律本身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要做好研究,不斷學習,持續(xù)跟蹤行業(yè)動態(tài)及法律前沿問題。
在唐新波律師看來,編寫法律叢書是很好的學習方式,可以帶領團隊一起成長。唐新波律師從百忙中抽出業(yè)余時間,指導團隊篩選出最近或未來幾年法律服務行業(yè)關注度較高的領域,與出版社進行聯系探討。確定選題后,多名律師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有前瞻性、參考性的書籍。
任何偉大的事業(yè),都始于夢想、成于實干。認識到悉心鉆研的價值后,唐新波律師與他帶領的團隊,不斷在法律書籍撰寫領域深耕,用奮斗實現突破和成長,在奔跑中持續(xù)向遠方前行。在未來的新征程上,用思考和智慧邁出扎實的腳步,向更高處登攀,翻越過一道道山梁,跋涉過一個個險灘。唐新波律師始終保持一種唐僧取西經的心態(tài),即便想到了會有九九八十一難,但仍堅信最終會取得真經,修成正果。
“出書的方式鍛煉了我們的寫作能力和案例研究能力,培養(yǎng)了我們遇到法律問題,多角度琢磨、分析,為客戶提供最優(yōu)方案的能力。”唐新波律師團隊一名年輕律所如是說。
“既要有理論價值,也要有實務價值。”這是唐新波律師對創(chuàng)作的要求。在他的帶領下,團隊已經出版了4本裁判精要書籍,涉及證券、公司、合同、勞動多個領域。書中不僅有精湛的理論分析,更有豐富詳實的實踐參考依據,引起了業(yè)內高度關注,成為法律界人士閱讀和借鑒的寶貴資料。
唐新波律師還帶領團隊創(chuàng)辦并運營了“復雜爭議解決團隊”、“不良資產法律團隊”、“刑事辯護及企業(yè)合規(guī)”公眾號,在上面發(fā)布法律案例分析、熱點事件公益普法解讀等內容。“希望客戶可以通過我們的書籍、公眾號得到法律啟示,在生活中更好地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同時這也是我們法律專業(yè)人士用專業(yè)力量進行普法,踐行社會責任的好方式。”
通過出書,為常法客戶進行風險提示
堅持“始于客戶需求,終于客戶滿意”服務理念是唐新波律師團隊受到眾多當事人好評的關鍵。唐新波律師進行書籍創(chuàng)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客戶存在這種需求,“在困難出現之前,我們要先替客戶想到解決辦法。”
唐新波律師觀察到,社會經濟發(fā)展起起伏伏,是在曲折中前進的。當經濟飛速進步時,經濟、金融領域就會出現一些違法亂象,需要企業(yè)警惕。而當經濟步入低谷時,大量的刑事案件也將頻繁發(fā)生。“作為法律服務行業(yè)從業(yè)者,我們要順應時代發(fā)展。一方面為常法客戶進行風險提示,另一方面做好案例和理論研究,以滿足未來市場上當事人可能出現的法律需求。”
例如,唐新波律師曾在其專著《集資型犯罪理論與實務研究》中提示過P2P網絡借貸的風險。“通過P2P借貸平臺實施集資型犯罪的是升級版集資型犯罪,只是借助的工具不同,本質上與其他犯罪手段是等值的。”書中還借用公開案例說明了法院當前審理案件的裁判依據和判決結果,為當事人提前預見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并提出合理建議,頗具參考價值。
唐新波律師出版的著作一改市面上法律圖書普遍以分析法條為主的思路,重點圍繞法律實踐中難度高的典型案例進行了詳細地介紹和闡釋,有效地為當事人提供了前瞻性參考。通過對比自身案件的方式提高勝訴概率,節(jié)省金錢、時間和有限的司法資源,具有非常強的實用性和操作指導性。
“律師不能只為稻粱謀,還要有理想和信仰。”唐新波律師說,當前的司法現實下,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地帶,以及同案不同判的情況。我們會一直寫下去,讓更多業(yè)內人士關注到法治進程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參與到完善和改革工作中來,幫更多人識別法律風險,感觸到法的溫情,從而推動我國法治進步、社會進步。
深厚理論為辦案提供思路,讓疑難案“柳暗花明”
創(chuàng)作能讓唐新波律師將法律實務經驗融入到文字中去,反之團隊的研究成果、做學問收獲的深厚理論,也能指導實踐,為一些沒有審判先例的案件提供更多的辦案思路和依據,使案情“柳暗花明”。
唐新波律師代理的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fā)的糾紛案就很典型。2017年9月,莫先生兒子出生,身患重病。于是,莫先生在水滴籌發(fā)起了籌款目標為40萬元的個人大病籌款項目,共籌集款項15萬余元。水滴籌公司也將籌款全額匯款給了莫先生。2018年7月,莫先生之子死亡后,莫先生許女士舉報稱,莫先生是拆遷戶,有錢支付醫(yī)藥費,根本不需要借錢。
水滴籌公司馬上聯系了唐新波律師,希望他可以幫忙代理此案,要回莫先生獲得的不當捐款。由于該案件為全國首例,并沒有以往的判例作為參考。且從梳理案卷資料來看,水滴籌公司確實在審查監(jiān)督方面有所欠缺,因此想全面獲勝存在很大的難度。
沒有比腳更長的路,沒有比人更高的山。作為匡扶正義的法律人,遇到困難時,唐新波律師內心唯一的想法就是不退縮、不畏懼、勇往直前。在接受委托后,唐新波律師憑借深厚理論的根基,摸索出了案件的預期走向和發(fā)展脈絡,有條不紊地開展了應對工作。團隊成員迅速搜集整理了相關指導案例、分析了不同情況下的裁判思路,用詳實的理論和實踐內容作為參考依據,為水滴籌公司定制了全面的訴訟方案,把握了案件主動權。
庭上,唐新波律師將重點放在莫先生違背協(xié)議約定、違反誠實信用與公序良俗原則上,展開了詳細的辯護。同時強調,此類行為甚至已經影響到網絡互助籌款行業(yè)的整體聲譽。如果平臺上人人都瞞報求助,那么當真正貧困的公民需要求助時,則無法得到社會救助。
勝利是屬于有準備的人,唐新波律師團隊艱苦的工作,終于得到了可喜的回報,律師的意見得到了法官的認可和肯定,最終判決莫先生返還水滴籌公司全部捐款。本案還獲得當年最高院評選的十大影響性訴訟之一。
復雜爭議案件具有法律關系繁雜、法律適用疑難等突出特點,很多案件訴訟周期漫長,歷經數年、十幾年都有可能。對當事人和律師來說,是一種對意志和毅力的考驗。唐新波律師表示:“編著書籍的優(yōu)勢可以讓我們將多年積累的經驗以凝練的方式提供給客戶,幫助客戶梳理訴訟信心,堅持下去和我們一同擁抱最后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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