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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訂草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對該項法律草案的第二次審議。與草案一審稿相比,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強化股東的出資責任。一是完善失權股權處理規(guī)定。二是明確公司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盏模净蛘咭训狡趥鶛嗟膫鶛嗳擞袡嘁笠颜J繳出資但未屆繳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三是明確股東轉讓已認繳出資但未屆繳資期限的股權的,由受讓人承擔繳納該出資的義務;受讓人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讓人對受讓人未按期繳納的出資承擔補充責任。(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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