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6月29日電(記者 沙晗汀)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當?shù)貢r間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平權行動”招生原則違憲,全美大學在招生時不得考慮種族因素。
在針對哈佛大學一案的裁決中,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的6名支持廢除“平權行動”,2名大法官反對。大法官杰克遜因擔任哈佛大學一委員會成員而未參與該案裁決。在針對北卡羅來納大學的裁決中,6名大法官支持廢除“平權行動”,3名大法官反對。
“平權行動”指大學在招生時考量學生種族等因素,以便給予少數(shù)族裔優(yōu)待而實現(xiàn)各種族享有平等權利。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眾多美國名校都采用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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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當天表示,“長期以來,大學錯誤地認定一個人身份的核心是其膚色,而不是克服挑戰(zhàn)、掌握技能、吸取教訓的能力”,錄取學生時應基于對其過往經(jīng)歷的考量,而不是種族。
羅伯茨還表示,當天的裁決不包括軍事院校。
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在其長達58頁的意見書中說,“平權行動”是“沒有道理的、是基于種族偏好保證學生群體符合特定種族比例”,違背了“不分種族的憲法”。
投票反對的非裔女性自由派大法官杰克遜在意見書中表示,該裁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悲劇”。另一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稱,該裁決“終結了數(shù)十年來的進展”。
對于最高法院的裁決,美國總統(tǒng)拜登表示強烈反對。拜登稱,最高法院“不應摒棄保證學生群體多元性、反映出美國人口狀況的承諾”。他還表示,政府會向大學提供在不違背該裁決的情況下保持學生多元性的建議。
前總統(tǒng)特朗普在社交媒體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他說,“今天對美國來說是偉大的一天”。
據(jù)美聯(lián)社援引政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在美國8所“常青藤”(Ivy League)大學中,少數(shù)族裔學生在2010年占27%,到2021年占到35%,少數(shù)族裔學生人數(shù)在這十年間增長55%。專家認為,隨著“平權行動”被廢除,未來非裔、拉丁裔學生比例將降低。
據(jù)皮尤研究中心近日發(fā)布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半數(shù)受訪民眾反對在大學招生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三分之一民眾支持考慮種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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