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8月21日,特朗普又拋出驚人言論——在白宮外,他對記者說:“我們正在認真研究那種與生俱來的公民身份……你跨過了邊境,生了個孩子,恭喜你,這個孩子現(xiàn)在就是美國公民了,這真是荒唐可笑。”
特朗普稱,他將簽署一則總統(tǒng)行政令,結(jié)束這項在美國生效已逾150年的制度。赴美生子以實現(xiàn)“美國夢”的故事,可能就此成為歷史。
早在2015年總統(tǒng)大選期間,特朗普便提出取消出生公民權的想法;2018年10月,他再次表達該想法,引起美國移民和部分民權人士的強烈反對。
特朗普為何如此執(zhí)著于取消出生公民權?他有可能達成目的嗎?
【什么是出生公民權?】
出生公民權,又叫“落地公民權”,于1868年被寫入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鮮為人知的是,出生公民權從被寫入憲法修正案,到真正成為美國社會的共識,還要歸功于一名早期的華裔移民。
1873年,在美出生的華裔男子黃金德到中國探親之后重返美國,卻被拒絕入境,原因是當時美國出臺了《排華法案》。《排華法案》規(guī)定,中國移民無法歸化成為美國公民。不過,黃金德認為該法案并不能限制在美出生的,華裔移民二代的公民權。于是,他將美國政府告上了法庭,并將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
1898年,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根據(jù)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判決給予黃金德出生公民權,此后,該判決一直被當成權威判例引用。
也正是從這時開始,美國的出生公民權即意味著,任何在美國出生的嬰兒,都將自動獲得美國公民的身份,無論他們父母的國籍為何。
后來,越來越多的移民通過這個方法,成功拿到了美國護照,實現(xiàn)了“美國夢”。而大量移民的涌入,也迅速彌補了美國發(fā)展對勞動力的渴求,促進了美國的繁榮。
可是,特朗普等人并不看重非法移民為美國做出的貢獻。相反,他認為非法移民是美國貧窮和犯罪率攀升的根源,而出生公民權就是吸引大量非法移民的“磁石”。
因此,為了減少美國對非法移民的吸引力,特朗普鐵了心的要“廢了”出生公民權。
2018年10月30日,特朗普向媒體表示,他知道可以通過修改憲法修正案來終止出生公民權。但為了避免麻煩,他更愿意簽署一項總統(tǒng)行政令以達到目的。
此言一出,又引起美國輿論一片嘩然。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wǎng)(CNN)就在文章中犀利評論道,特朗普的這番言論只向外界傳達了一個信息,即特朗普認為他說的話就是法律。
對此,特朗普回應稱,出生權公民權無論如何都將結(jié)束。他已就此咨詢了法律顧問,計劃正在推進之中。
【總統(tǒng)行政令VS憲法修正案 特朗普的贏面有多大?】
據(jù)了解,特朗普政府若想廢除出生公民權,正當?shù)某绦驊撌窍刃薷膽椃?。而修憲需要獲得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并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獲得四分之三州議會的批準才能生效。
據(jù)粗略統(tǒng)計,200多年以來,美國總共有11000條憲法修正案被提出,最終只有27條成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
特朗普也知修憲難度之大,因而打算通過簽署行政令來達到目的。不過,外界普遍認為,這種做法的贏面不是很大。
首先,美國總統(tǒng)的行政令不能超越法律允許的范圍,更不能凌駕于憲法之上。歷史上,美國有很多總統(tǒng)行政令被裁違憲從而失效的例子。
另外,國會也可通過立法來推翻行政令,或是削減執(zhí)行行政令所需的經(jīng)費,最終使其無法執(zhí)行。
但是,美國國內(nèi)也有觀點指出,雖然特朗普不能干預憲法,但是他可以改變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文字的解讀。
美國副總統(tǒng)彭斯就曾表示,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此前一直被“誤讀”。他說,美聯(lián)邦最高法院從未裁決過,該條款是否適用于非法移民。
據(jù)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美國總統(tǒng)利用行政令廢除出生公民權,很可能在美國引發(fā)一場憲法斗爭,而美國最高法院將成為最終的裁決者。
【特朗普的“美國優(yōu)先”會打碎“美國夢”嗎?】
2018年美國中期選舉前,特朗普就把廢除出生公民權拿出來“炒作”了一把。有分析稱,此次特朗普又一次提出這個話題,不像是心血來潮,而可能與2020年的總統(tǒng)大選有關。
據(jù)報道,很多美國共和黨的保守派支持者,多多少少都有著“反移民”的傾向,因此,“移民牌”一直是特朗普手中有利的政治武器。
到目前為止,特朗普已經(jīng)實行了“入境限制令”、美墨邊境隔離墻計劃、以及針對非法移民的“骨肉分離”措施,而廢除出生公民權,可能只是他眾多“移民牌”中的一張。
然而,在特朗普“美國優(yōu)先”口號的引導下,如今的美國反移民情緒的高漲,狹隘的“種族主義”日漸猖獗……
2018年6月23日,27歲軟件工程師古茲曼在加州街頭被一名白人女子辱罵為“強奸犯、畜生、毒販”,僅僅因為他墨西哥裔美國人的身份。
“她對我母親大吼大叫,并讓她滾回墨西哥。”古茲曼說,“那個女人還說我們是非法移民,我告訴她我是一名合法的美國公民,但是她顯然不相信我。”
古茲曼的遭遇不是個例。從2017年弗吉尼亞州致命汽車襲擊案、2018年匹茲堡猶太會堂槍擊案,再到前不久在得州埃爾帕索針對墨西哥裔的槍擊案……在美國,針對非白人移民的歧視和暴力正變得愈發(fā)頻繁。
一直以來,移民們相信,無論自己來自何種背景,是何種膚色,只要到了美國勤奮工作,就能成就自我。
然而,如果在美國,象征著人人平等、促進社會融合的出生公民權被取消;誕生在美國土地上的嬰兒從一開始就不能享受平等的權益,那“美國夢”,還能實現(xiàn)嗎?(完)
名詞解釋:
出生公民權:又稱“落地公民權”,于1868年被寫入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該修正案涉及公民權利和平等法律保護,出臺于南北戰(zhàn)爭結(jié)束后不久,初衷是賦予被解放的黑奴及其子女美國公民權。此后,其他種族也不斷通過訴訟爭取到同等權利。
總統(tǒng)行政令:在美國,由總統(tǒng)簽字、下達給聯(lián)邦政府的命令叫總統(tǒng)行政令。這類白宮的"紅頭文件"不需經(jīng)國會批準,便可以讓美國總統(tǒng)實現(xiàn)自己的政策目標。同時,總統(tǒng)行政令不能超過法律允許的范圍。(陳爽)